乙不同意甲解散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

2024-02-02 18:18:03 来源:苏禾湾体育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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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
  2. 07、08年司法考试物权法考题(案例分析题)汇总
  3. ...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
  4. 求下列问题的正确答案 894437260@qq.com

1、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

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和“承诺”买卖合同成立,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因此,本案虽未签订书面合同,可以推定为以“其他方式”订立的合同。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企业在10日内报价。

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传真中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这只能算是询盘吧。只是交易的一个环节。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

2、07、08年司法考试物权法考题(案例分析题)汇总

年卷四第五题)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

本题考察返还请求权。可以参考2007年第6题,几乎是同一个知识点。王某与丁某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丁某支付价款,王某交付房屋,但是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预告登记所登记的,不是不动产物权,而是目的在于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

自然没有甲的份了。C当选 这题关键在理解法条《物权法》第194条,其实总结一句话,内部约定内部效力,不得对第三方产生不利影响。

《物权法》第97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之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

乙方是公司的最高执行者,有决定权,而且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如果公司盈利未分红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不过您说的情况是 你看走眼了,投资错了。

年卷四第五题)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拟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

赤峰卓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2010-03-15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钟楼338室。

4、求下列问题的正确答案 894437260@qq.com

【答案及解析】(1)丁的看法不正确。尽管合伙企业对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在丁入伙之前发生的,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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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小平先出棋;如果颜色不同则小玲先出棋。请回答下列问题:(1)摸出两张牌是同样颜色的可能性是(2/3 )。(2)摸出两张牌是不同样颜色的可能性是( 1/3)。(3)这个游戏规则公平吗?(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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